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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2020年广州市省级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核查及样品采样)专项服务采购公告”

/ 发布时间:2020-06-22 11:53 浏览次数:1382

因业务工作需要,现对2020年广州市省级网土壤环境监测(点位核查及样品采样)专项服务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与报价。

 

一、采购服务内容及费用

1.采购主要内容

此次对外采购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土壤点位现场核查、核查信息数据报送以及土壤样品采集等。具体如表1所示。

1 2020年广州市省级网土壤环境监测工作”对外采购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具体工作内容

数量(个)

备注

1

土壤点位现场核查

点位现场核查

30

点位数量为省中心预通知数量,有可能有少量调整,最终数量以省中心最新通知为准。

核查信息报送

(纸质版和电子版)

30

2

土壤样品采集

土壤样品采集

91

样品采集信息填报

91

 

2.采购费用

此次采购预算合计11万元。

二、工作方式与要求

中标人负责完成本技术需求中所列的包括土壤点位现场核查、样品采集以及按要求填报样品采集信息和进行质量控制等工作。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市监测站”)负责统筹辖区内省级网土壤点位现场核查、核查资料报送及样品采集。土壤样品采集由市监测站带队,采样过程中,需依据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省中心”)要求进行采样,使用蓝牙打印机打印标签,并拍摄相关照片。

省中心负责现场核查资料、样品采集信息审核。

(一)土壤点位现场核查

1.核查点位数量

广州市辖区内30个土壤监测点位。

2.核查时间

20201031日前完成核查。

3.核查资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核查资料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其中电子版资料通过省中心下发的APP实时报送;纸质版资料在现场填写后,经三级审核签字盖章在市监测站归档保存。核查人员手持终端上保存的核查资料电子版应保留至本年度点位现场核查 工作总体完成并审核无误后才可删除。

(二)土壤样品采集

1.点位数量

采样点位数量:广州市辖区内91个省级网土壤环境风险点位(广州市)。

2.采样方法及要求(按《2020年省级网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要求》)

2.1样品采集工作流程

使用原有账号(即开展点位核查和样品采集工作时使用的账号)登录“核查采样APP”,进入“现场采样”,在“待采样点位”列表中逐条开展样品采集工作,提交采样信息后,进入“打印条码”页面打印二维码标签。由于样品包装时容器内外均需放置标签,因此每个标签需同时打印一式两份。(APP使用详细操作过程可参看教程视频,打印机连接及标签打印参看“采样APP”教程约730秒处。如出现标签打印效果不理想,因碳带破损或折叠等情况造成“土壤样品流转系统”(以下简称“流转APP”)无法识别二维码时,可进入填报记录重新打印标签。)

2.2采样要点

采样位置:使用“核查采样APP”确认目标采样点坐标,采样位置以目标点位为圆心,半径30m范围内,观察、优选符合土壤采样代表性要求的位置进行样品采集。

2.3采样方法:执行《土壤样品采集技术规定》(总站土字﹝2018407号的附件1),有机样品采集“单独样品”,无机样品采集“混合样品”(一般设定20m×20m采样区,在采样区中心挖掘土方立面采集有机样品,无机样品在20m×20m范围内采集混合样,采样区可根据现场情况适当扩大或缩小)。

2.4采样量:有机样品装满250ml棕色磨口玻璃瓶(根据各站情况,选用250ml500ml玻璃瓶均可,但要装满);无机样品采样量严格控制在单个样品2.5kg3.5kg、平行样品总质量5kg7kg范围内。

2.5信息填报:利用“核查采样APP”记录样品采集过程及样品相关信息。信息填报过程需特别注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土地利用类型”,产粮油大县点位所属类型在“农用地”列表里选,企业周边风险点位所属类型根据点位实际位置在“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类中选择。

2.6照片拍摄:利用“核查采样APP”记录样品采集过程及样品相关信息。其中拍摄“采样前”、“采样后”照片时请注意,“采样前”照片应在切割好有机样品取土的土方立面、但尚未取土时拍摄,以土方立面为中心,尽量将采样区拍摄入画面;“采样后”在取完样、将土壤复原后再拍摄。

2.7现场平行样:在采样任务列表中,每个市有3-5个标注为“现场平行样”的任务,需确保有机、无机样品均采回2份现场平行样。

2.8样品包装:用于测试无机项目的土壤样品,采样取土后,将土壤样品先装入塑料袋,然后再套上布袋,二维码标签一式两份在布袋和塑料袋上各贴一张。对于有机污染物测试项目的土壤样品,须装满棕色密封样品玻璃瓶(带有聚四氟乙烯衬垫的棕色螺口玻璃瓶或广口磨口棕色玻璃瓶),二维码标签一式两份其中1张对折后(二维码面向内)放入瓶盖内、另1张贴玻璃瓶上;为防止样品沾污瓶口,可将硬纸板围成漏斗状,将样品装入样品瓶中。

如省中心对上述采样具体方法及要求有新规定的,以省中心最新规定为准。

3.工作内容

本包中,土壤样品采集的工作主要是协助样品采集人员线上填写信息,以保证采样信息录入和核查信息录入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并按上述采样方法及要求采集土壤样品。

4.时间安排

时间依据省中心及市监测站的统一采样时间安排。

(三)核查信息报送

核查信息及资料均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两种形式,其中电子版资料经统计审核无误后通过省中心APP实时报送,纸质版交由市站存档。

核查信息及填报资料须满足省中心的审核资料要求。

(四)实施进度与计划

1.点位核查:20201031日前;

2.核查资料报送:电子资料同步核查报送,纸质资料在完成核查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

3. 土壤样品采集:20201231日前,完成2020年省级土壤网91个点位土壤样品采集工作。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本技术需求中所列内容(包括点位数量、点位核查、采样等的工作内容与方法以及质量要求)为上级部门预通知要求,上述工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采购方会及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调整工作安排。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采购单位的工作计划,迅速作出响应,全力协助采购方做好相关工作,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作延误,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土壤采样人员不少于6名,并有土壤监测相关上岗证或培训证书,具备土壤采样能力;至少需1名熟悉土壤监测且职称为工程师的人员,专门负责开展省级网土壤监测工作(包括资料、标准、规范的收集,数据统计、分析与上报)。

(三)为满足点位核查、采样及发生突发情况或应上级部门要求开展与本项目相关紧急任务等工作需要,保证任务及时完成,要求中标人在广州拥有检测实验室及常驻的工作人员,人员需满足工作分组要求,应对紧急工作任务时必须在2小时内作出响应。

(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或省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且通过计量认证的监测项目需涵盖土壤类相关项目。

(五)为“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从业单位登记名单”中监测检测类名录单位。

四、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01231日。

五、报价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的单位,请于2020623日下午4:00将相关报价资料以纸质递交、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送至采购联系人。

(二)报价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要求在附表中明确标出土壤类相关项目的位置)、项目报价表(盖章);

2、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措施保障的相关说明;

3、提供三、供应商资质要求每条款对应的相关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六、联系方式

购 人: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址:广州市番禺区小谷围街道大学城中心南大街19

    编:510006

联 系 人:潘乃明

    话:020-83357844     

    真:020-83334315

    箱:bgsbjyx@163.com

 

 

                                                                             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0622


本项目其它公告